寒假即将开始,为方便读者,图书馆特调整寒假借书规则,具体如下。
1.该规则适用于全体学生、全体教师;
2.该规则同时适用于图书馆(南、北校区)、各分馆和学院资料室;
3.凡借阅图书的还书日期落入寒假期间(2017年1月16日–2月19日),还书日期统一延期至2017年3月2日;
4.2017年2月19日开始恢复正常的借书规则;
5.各阅览室的寒假开放时间请参见图书馆办公室有关通知及图书馆主页、微信公众平台的有关说明;
6.各分馆和学院资料室的寒假开放时间请参见其相关通知。
特别提示:只要在2017年3月2日之前(含当日)还书,该图书不计罚款。如果在3月3日之后(含当日)还书,罚款从3月3日开始计。
内蒙古大学图书馆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