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馆员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馆与各院系的联系,建立起通畅的‘需求’与‘保障’渠道,帮助教师、学生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图书馆自1998年开始在校图书馆建立了‘学科馆员制度’,2006年又进一步扩大至部分专业馆。每位学科馆员/专业馆学科服务负责人负责联系某个院系,主要针对教师、研究生层面开展工作。
- 深入了解对口院系的教学科研情况和发展动态,熟悉该学科的文献资源分布。
- 参与对口学科的资源建设,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对口院系与图书馆合作订购资源。
- 开办相关图书馆讲座,解答深度课题咨询,逐步提高对口院系师生的信息素养。
- 深入院系,征求读者意见及信息需求;与图书馆顾问密切合作。
- 编写、更新相关学科的读者参考资料,包括学科服务网页、资源使用指南等。
-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图书馆的资源与服务,以提高文献资源利用效率,使读者更加关心图书馆建设。
- 试用、评价、搜集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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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对口院系的重大课题提供文献层面的特别帮助;与对口院系学术带头人建立联系。
(各专业馆学科服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根据各专业馆具体情况而有所调整)
清华大学图书馆从学科和文献资源的角度在各院系聘请图书馆教师顾问,聘期2年。图书馆教师顾问的工作职责如下:
(1)资源建设
- 把握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源建设及馆藏调整方向,提出参考意见,积极推动图书馆与院系合作购买文献信息资源;
- 推荐优秀文献资源,对重要试用资源提出评价意见,或推荐其它专家进行评价。
(2)建议与反馈
- 为图书馆的发展献计献策;
- 及时反馈教师对图书馆的意见与建议;
(3)指导学科服务
- 提供需要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大课题情况和重点研究方向;
- 与学科馆员密切联系,为开展学科服务提供指导意见;
- 为学科馆员进入院系服务提供便利;
(4)查新专家顾问
- 理工科图书馆教师顾问同时担任科技查新服务的学科专家顾问。